情形一:深户,外地缴存,在深购首套房,可向中心申请贷款。
小贴士:深户,异地缴存公积金,在深用商贷买房,也可向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
情形二:深圳缴存职工(无户籍限制),在深购房,在深缴存月份未满6个月,但有异地缴存记录,异地缴存时间及缴存金额可并入深圳。此种情形向深圳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举例:深圳缴存职工小A2015年8月来深圳工作,并于2015年8月~12月在深圳连续缴存公积金。2016年1月在深圳买房。因的申请条件是申请当月的前6个月连续缴存公积金,买房时其深圳缴存月份未达标准。若职工小A2015年1~7月在原工作地广东有缴存记录,合算一下,其2015年6~12月均有缴存记录,2016年1月买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若其在广州只缴至2015年6月,则2015年6月~12月份期间有断缴(7月),2016年1月买房时不符合申请条件。
注意:
异地公积金账户资金如需参与额度计算,需办理异地转入业务。
异地转入办理流程:
第一:到我中心官网下载转入申请表(一式两份);
第二:打印并填写转入申请表;
第三:携带申请表到我中心管理部盖章;
第四:携带申请表到转出地公积金中心盖章;
第五:将其中1份申请表带回深圳办理异地转入业务。
情形三:非深户,深圳缴存公积金,在户籍地买房,可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政策详读:
适用此种贷款情形的缴存职工,因贷款是由户籍地公积金中心发放,所以适用的是户籍地公积金贷款政策。请向户籍地公积金中心咨询是否支持异地贷款、贷款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贷款额度等事宜。
如需开具深圳公积金缴存证明,可携带和公积金联名卡到我中心管理部开具。我中心开具的缴存证明包含职工在深的公积金贷款情况,因为部分城市公积金中心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我中心开具的无贷款证明。
情形四:深圳缴存公积金,东莞、中山买房(无户籍限制),可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贷款。
政策详解:
此种贷款情形适用东莞、中山公积金贷款政策,请缴存职工向东莞、中山公积金中心咨询贷款申请条件、办理流程、贷款额度等事宜。
小贴士:
深圳缴存职工异地购房后,可提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