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深圳职工而言,社会保险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深户员工应参保险种1、深户养老、综合医疗、工伤、失业、生育,固定工、合同工可参加住房积金;2、非深户养老、住院或综合医疗或劳务工医疗、工伤、失业保险。
●养老保险企业单位缴费比例为市内四区国有、集体企业25.5%,其他区市为25%(其中,崂山区为23%),外资企业、农工商企业、私营企业为20%,个人为8%;个体经济组织及自由职业者为20%;机关事业单位缴费比例为单位为30.5%,个人缴费比例目前为3%,每年递增1%,直至8%。●医疗保险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单位0.5%-1.2%(差别费率),个人不缴费。
工伤保险根据用人单位行业风险0.5%,1%,1.6%不等,同时实行浮动费率。事业单位按照工作人员工资总额的0.3%缴费,职工个人不缴费。●生育保险单位0.9%,个人不缴费。●住房公积金出新政个人免缴自2013年3月1日起,职工按照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月领取工资的,职工个人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以申请免缴,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应当缴存。单位应如实申报公积金缴存基数,公积金个人免缴业务由单位统一办理。
非深圳户口员工怎样缴纳社会保险?
非深户员工缴纳社保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是1、养老保险(基本养老)单位承担10%,个人承担8%;2、医疗保险(任选一种)综合+地方补充单位承担6.5%,个人2%;住院+地方补充1%全由单位承担;劳务工医疗单位承担8元/月,个人承担4元/月;3、失业保险1%×单位人数×40%(单位承担);4、工伤保险0.5%,1%,1.5%三个档次(单位承担)。
非深户员工的养老保险缴费以员工的月工资总额为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水平;住院医疗保险缴费以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