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其他有效居留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签订合法有效的或协议,并按规定比例交纳首期款。
3、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申请贷款时前6个月按月足额缴存。
5、个人信用良好。个人信用报告中截至申请贷款时前两年内最高逾期期数不超过3期(含)、累计逾期次数不超过6次(含),因银行管理等非借款人原因造成逾期的不计算在内。
6、没有其他数额较大、可能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
7、偿还包括拟申请的个人在内的各类的月支出不得高于其家庭月收入的50%,且家庭月收入扣除月还贷支出后,应不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