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个人服务中心是市社保局面向个人提供服务的唯一办理点。
社保局个人服务中心地点:福田区八卦岭513栋2楼(八卦岭派出所斜对面)
社保局个人服务中心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2:00、下午2:00-5:00
周末、节假日不办公
深圳市社保个人服务中心办事指南
用人单位在特区内参保的员工或以个人缴费形式在特区内缴交社保的深户人员,办理退(转)保、结算住房公积金业务在社保个人服务中心(福田区八卦岭513栋2楼,八卦岭派出所斜对面)办理;用人单位在特区外(龙岗区、宝安区)参保的员工或以个人缴费形式在宝安、龙岗两区缴交社保的深户人员,到所在区社保管理处办理上述业务。
为保护员工自身利益,建议非深户籍员工更换单位或暂时辞工时不要急于退保。确实要离开深圳时,户口所在地有社保接收机构的,把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无社保接收机构的或确实已到退休年龄的再考虑退保。退(转)保时应由员工工作的最后一个缴费单位开退(转)保证明。
不管员工是否在深圳,是否继续缴费,只要员工没有办理退(转)保手续,员工个人帐户始终在社保机构的电脑系统里保留。同时,单位开出的退(转)保证明没有有效期限,员工可以在任何方便的时候于工作时间前来办理。因此,员工如不是确实准备离开深圳,而在深圳继续工作的,就不必要办理退(转)保手续。
退保应由参保员工本人亲自办理,不得代领。因客观情况确实须由他人代领的,应到本人户籍所在地公证机关办理代领相关社会保险金的委托公证书,并提供委托人、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委托人的社保卡、单位证明。并由代领人亲自办理。
转保原则上是将员工个人帐户的养老保险金转移到员工户口所在地。如果员工持有非户口所在地城市的社保机构接收函,并自愿承担转保过程中的风险时,我中心也可按员工要求将社会保险转移到指定的城市。
员工因工作需要,户籍从深圳迁往其它城市或地区(包括户籍已迁走读博、研的员工),凡经调入地区社会保险部门开具不予接收证明,而员工本人要求退保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如:“本人因工作需要从深圳调往XX省XX市XX单位,户口已办理迁移入户手续。由于当地社保部门原因不予接收社保金,现要求退保。如因退保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留签名和指模后,提供相关证件予以办理退保手续。
深圳户籍员工办理结算住房公积金业务时,如员工曾更换单位,则单位证明应由目前为本人缴交社会保险的单位提供,而不是由原来交住房公积金的单位提供。
办理各项业务必须做到人证相符并与电脑资料一致。员工在办理业务之前可先拨打咨询电话或登录社保网站等方式查询个人社保资料,了解本人缴费记录及参保情况(包括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等)。如发现资料有误,应及时更正。发现身份证号码为空或为零,或非深户员工发现电脑记录中显示为深圳户口时,须向社保征收部门申请予以更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