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因为我们的个人信息发生变更,或者是在填写社保参保信息时疏忽填错了,那么这些情况下要如何修改个人的社保参保信息呢?以及该在哪里修改呢?下面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网上更新入口:
登陆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参保信息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勾选户籍进行更改;
第一步:进入深圳社保局,点击『个人服务系统』
第二步:登录后点击『在线办理』—『参保信息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第三步:更新自己修改的信息,然后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后面的申请流程
深户参加社保缴费比例及基数如下
1、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8.7%
2、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医疗保险: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深圳是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元)的3倍,下限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生育、失业、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与缴费比例与深户一样
1.姓名变更、证件号码变更(非自然升位)
(1)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①户籍地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需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本内注明是曾用名的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②居民身份证
③户口本
(2)由于单位申报错误导致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3)①居民身份证;
②申报错误单位出具的单位证明(加盖该单位公章);
③入职登记表、劳动合同、工牌、工资表等其他与变更项目相关的证明材料(提供单位证明的,无需此项)
2.户籍变更:居民身份证、户口本
3.身份证号自然升位(该业务自助机、微信等自助渠道可办理):居民身份证
4.个人缴费人员缴费银行信息变更(金融社保卡不得变更)
(1)参保人本人在本市中、农、工、建、招、交、中信、平安、农商九家银行中任一银行开立的存折或借记卡(不得提供信用卡)
(2)居民身份证
5.联系电话、通讯地址、邮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