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圳公司办理社保——参保险种:
企业应参保险种:养老、医疗、工伤、失业。
二、深圳公司办理社保——办理须知
1、企业自网上申报成功之日起(不含当日)5个工作日内并且在当月20日前需将登记表及相关需提供的材料交到所在地社保机构办理社保登记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系统将自动取消企业网上申报的数据;
2、企业已成功办理登记手续后,当月20日(含当日)前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20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
3、社保机构统一在每月的23日(含当日)至月底托收社保费。
三、深圳公司办理社保——需提供的材料:
1、《深圳市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表》(通过网上申报成功后打印的登记表);
2、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企业机构代码证原件;
4、企业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5、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开户银行印鉴卡原件(盖银行公章);
6、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四、深圳公司办理社保——注意事项:
“当月20日(含当日)内所申报的社保业务属当月缴费记录,20日后的属次月缴费记录”的含义是。
例如:9月21日至10月20日申报:
1、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0月单位开始缴费;
2、开始缴费时间项是11月单位开始缴费。
深圳户籍居民参加社保需提供的资料有:
首次申请个人缴费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户口簿或户口卡(验原件,留复印件);
(3)在深圳建行、中行、农行、工商银行之一开立的个人活期储蓄存折(验原件,留复印件);【必须提供参保人本人的银行帐号缴纳社会保险费】。
(4)填报《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合同书须到开户银行盖章);
【社保计财部门于当月22日至31日内进行一次银行托收。参保人应于当月20日前在托收银行账户内存有足够当月应缴的社保费,以防托收失败。托收成功的次月,社保机构将委托市邮电部门向各参保人寄发《社会保险金专用收据》】。
(5)已有《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的人员,需验审《深圳市社会保障卡》或《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
属首次参保人员,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价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相回执,数码回执上应填写好姓名、身份证号码用于制作《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办理程序:
(1)到户籍所在的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和签订《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
(2)持《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开户银行加盖公章;
(3)持参保所需提供的资料、《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请表》、《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到户籍所在区的社保机构个人窗口办理参保手续;
(4)需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的,必须本人前来办理,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以及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相馆的数码照片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