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6年7月1日起,深圳将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6753元/月的标准计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一档、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也随之调整。医疗保险一档医疗保险深圳一档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最高: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也就是6054×3=元。最低: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也就是6054×60%=3632元。职工最低工资上涨为6753元,那么上下限分别提高为:元和4052元。也就是说,当你的工资低于4052或者高于时,你所要缴纳的医保就要比之前高。举个简单的例子,假设你的工资为3000元,那么在之前你个人要缴纳的医保为:3632×2.0%=72.64元。那么现在你个人要缴纳的医保为:4052×2.0%=81.04元。但是如果你的工资是在4052元-元的话,那么你交的医保是没有变化的。二/三档医疗保险二三档医保的缴费基数就是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也就是说,之前你个人需要缴纳的医保为:二档:6054×0.2%=12.11元三档:6054×0.1%=6.05元现在你个人需要缴纳的医保为:二档:6753×0.2%=13.51元三档:6753×0.1%=6.75元缴纳的比之前都有增加!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最高缴费基数为平均工资的3倍,也就是6054×3=元,现在平均工资变多,最高缴费基数也就是:6753×3=元。也就是说,当你工资高于元时,你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就要变多。
深圳一档社保一档五险一金最低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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