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月15日讯(记者施翔东)从2011年1月起,深圳8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可每月领取高龄老人津贴,按年龄段每人每月可领到200-500元津,这是记者刚刚从深圳市民政局了解到的。
记者了解到,目前深圳市有8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2万多人,占全市户籍老人12%,据预测未来五年仍将保持4%左右的增长速度。2月14日举行的深圳市政府五届二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将对户籍80周岁以上三个年龄段老人发放高龄津贴:80-8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90-99周岁老人,每人每月发放300元;100周岁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0元。高龄老人津贴从2011年1月起发放。目前北京、天津、黑龙江、云南、宁夏、香港等地以及广东省内的广州、东莞、珠海、佛山、惠州等城市建立了高龄老人津贴制度。深圳的津贴标准除低于香港外,高于国内其他城市。
高龄老人津贴实施后,原来由深圳市福彩公益金资助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将取消,不过三无、低保以及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仍将可以申请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深圳市民政局局长刘润华向记者介绍,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身体不再强壮、体弱者生活不便,有点甚至生活不能自理,更需要得到家人的关爱、社会的关心、政府的关。为高龄老人发放津贴是民生实事、幸福城市的体现,也是深圳社会福利制度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的重要举措。
据深圳市老龄办工作人员介绍,老人可到户籍所在社区工作站申请领取津贴,审核通过后,津贴将以现金形式按月发放到高龄老人的个人账户,对一些不便账户领取的老人,也可申请由工作人员将现金发放到老人手中。记者了解到,为了让高龄老人津贴全额用于高龄老人本人,杜绝骗领、冒领等,近期深圳市老龄办还将出台津贴发放的具体实施细则。
责任编辑: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