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2021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下限2200元上限元
今年变化
深圳市2020年最低工资标注:2200元/月
深圳市2020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元/月(社平工资)
养老、生育、工伤保险规定
一、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生育保险:职工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最低工资标准
工伤保险:职工上月工资总额。上限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
二、缴费比例(今年没有变化)
养老保险(基本+地补)
深户:公司15%,个人8%
非深户:公司14%,个人8%
生育保险
公司0.45%
工伤保险
公司共有按八档基准费率,以公司实际安排为准(八档分别为:0.14%、0.28%、0.49%、0.63%、0.66%、0.78%、0.96%、1.14%),不过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工伤保险现行费率基础上阶段性下调50%
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
一档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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