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标准示意图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医疗保障局获悉,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和市统计局《2021年深圳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我市2021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元(四舍五入)。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元/月的标准计算。
由于计算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时都依据该公式: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缴费标准,根据最新公布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元计算,2022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医保一档(以职工身份参保)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缴费比例为8.2%,其中企业用人单位比例6.2%(2022年9月30日前为6%),个人比例2%。
医保二档缴费基数调整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元,缴费比例为0.8%,其中企业用人单位比例0.6%(2022年9月30日前为0.5%),个人比例0.2%。医保三档缴费基数调整为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元,缴费比例为0.55%,其中企业用人单位比例0.45%(2022年9月30日前为0.4%),个人比例0.1%。
职工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为职工月工资总额,最高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为本市最低工资。缴费比例为企业用人单位比例0.5%(2022年12月31日前为0.45%),职工个人无需缴纳。
备注
根据《深圳市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助困解难若干措施》,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调整如下:
①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免征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医保一档地补医保费率为0.2%、医保二档为0.1%、医保三档为0.05%);
②2022年12月31日前,继续阶段性降低企业生育保险费率,企业缴费费率有职工工资总额的0.5%调降至0.45%。
适用范围:已经在深圳办理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各类社会组织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机关事业单位、非从业居民、灵活就业人员不属于适用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