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综合医疗保险或住院医疗保险的非深户在职人员可以与深户在职人并察员一样参加生育医疗保险,并享受同等的生育医疗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符合计划生键燃育政策的,其产前检查、分娩住院、产后访视、计划生育手术的基本医疗费用(不含婴儿费用)由生育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2,参加生育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在市外产前检查、分娩住院或计划生育手术的,需在出院之日起1年内凭以下资料到所属社保机构医保机构报销:
(1)医疗卡复印件(验原件);
(2)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如有代办,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稿蔽虚印件);
(3)参保人本人的深圳开户银行存折或借记卡(中、工、农、建)复印件(验原件);
(4)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5)原始收费收据原件;
(6)计划生育证明(产前检查、分娩、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输卵管或输精管复通术)原件;
(7)单位证明(在职参保人)原件;
(8)医院证明(电脑故障)原件;
(9)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10)门诊病历或孕产妇手册复印件(验原件);
(11)加盖医院公章的住院病历(包括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