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社保缴费比例表
适用地区:深圳适用时间段:2015/03/01---2015/06/30
序
号
保险险种
适用范围险种类别缴费基数单位个人
缴费比例缴费比例
1养老保险深户基础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保险2030——%8%
非深户基础养老保险13%8%
2医疗保险深户及非深户综合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一档)3131-.20%2%
非深户坦返住院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二档).60%0.20%
非深户农民工医疗判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三档).45%0.10%
3生育保险深户及非深户购买综合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3131——.50%0
非深户购买住院医疗保险对应的生育保险.20%0
4工伤保险深户及非深户工伤保险2030——.40%0
5失业保险深户及非深户失业保险%1%
6住房公积金深户及非深户住房公积金1600——%—20%5%—20%
7残疾人保障金按年交,每年7-8月缴纳。
应缴保障金=[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岗残疾人就业职工人数]×本市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
应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人数×0.5%
单位在岗职工平均人数,以该单位的参保掘信改平均人数计算。
备注:按月核算的算法=平均工资*0.4=5218*0.4%=20.87
8其他收费项目或险种欠薪保障金,每个单立户账户每年缴纳400元/户/年
9政策详解
1、2013年度市社平工资:5218元
2、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注:2015.3.1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2030)
3、深圳市范围的所有管辖区社保政策统一,执行一样的标准。
4、每年度7月份调整社保基数;社保变更基数以月度计算,住房公积金变更基数以年度计算。
5、社保年度计算为:当年7月至次年6月。如2013年的平均工资适用于2014年7月至2015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