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保性质
1.如果当事人是自己交的社保,在自己名义缴纳的,那么户口迁移,社保要随着变动!一般个人所缴纳的只有养老和医疗!
2.如果当事人是参加工作后,单位缴纳的社保,户口迁移,是不需要再做变动的,因为这个与当事人的户籍所在地没有关系!单位所缴纳的一般是有五险: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
二、社保迁移方法
1.所需材料:户口本、社保卡,原社保局,原社保转移证明原件、身份证,原复件各一份。
2.转移手续:凭接收单位介绍函,到当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3.等待新社会卡的发放,一般为三个自然月!由指定银行发放,发出后会有相关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去银行领取即可。
户口迁移之后,社保也可转移,建议将社保转移至户口所在地比较方便。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三、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