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户籍职工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其在深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在深圳不仅购买保障房可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也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新建商品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要符合以下六个条件:
一是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不含当月)在深圳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二是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申请人的父母一方作为共同申请人的,另一方也应当在深圳市未发生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公积金贷款。
三是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四是申请人同意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五是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深圳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六是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公积金中心提醒职工在办理业务时注意,期房项目仅有部分受托银行网点可接受贷款申请,请预先选定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并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预售房源对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再与银行网点联系办理。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和非对应的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不办理此类业务。现房项目受托银行指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均可办理,请先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受托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再与银行网点联系办理。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和受托银行非贷款业务网点不办理此类业务。受托银行一旦选定不得随意更改。
市公积金中心介绍,首期款(含定金)中现金支付比例不得高于首期款总额的50%。此外,审批完成之日起90天内不得对同一抵押物再次提交贷款申请。贷款审批完成后120天以内没有办理合同面签的,需重新申请,并按重新申请时的条件审批贷款。贷款审批完成180天以内没有放款的,审批结果作废。
职工已婚的,配偶须同时到场申请贷款。父母参与额度计算的,父母双方都须到场申请贷款。产权人仅为未成年人的,不予贷款。所购现房已经登记至个人名下的,不接受公积金贷款申请。
市公积金中心介绍,职工曾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现在深圳缴存状态正常,但缴存不满6个月的,异地缴存时间可以合并计算。职工须提供转出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近1年内缴存明细(缴存流水)等材料,证明其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以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大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市公积金中心特别提醒,深圳市户籍职工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在深圳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职工须提供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近1年内缴存明细(缴存流水)等材料,证明其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可以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要求,到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办事大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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