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消费券改现金 深圳发放高龄老人津贴

“政府要给深户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了!每人200元!百岁以上老人每人500元!”近,深圳市民政局公布的《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引起了老人们的广泛关注,其中对80周岁以上老人取消发放居家养老消费券,改发200元现金、

居家养老消费券改现金 深圳发放高龄老人津贴

  “政府要给深户80周岁以上老人发放高龄津贴了!每人200元!百岁以上老人每人500元!”近,深圳市民政局公布的《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引起了老人们的广泛关注,其中对80周岁以上老人取消发放居家养老消费券,改发200元现金、即高龄老人津贴的形式,尤其受到老人们的好评。

  “政府想要为我们老人办好事,就得站在我们的角度来想事、办事才好,原来那个消费券让我们只能到特定的机构去消费,让我们消费没有自由,还是发高龄老人津贴好,直接把钱打到我们的存折上,我们想怎么花就怎么花,心里自在、高兴。”昨天,住在福田区南园街道的陈老特意致电记者,他也是本报6月9日报道了《“居家养老消费券”为何遭抵制?》后,一直与记者保持联系的老人之一。

  日前,市民政局公布了《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规定对80~99周岁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现金200元,百岁老人仍按原来各区现行的营养补贴程序发放,每人每月500元,其中引人关注的字眼是“80岁以上深圳户籍老人,正享受200元社区居家养老补助的,直接变更为发放高龄老人津贴……津贴以现金形式发放,定期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发放到以老人姓名开户的银行账号。”

  此《方案》直接改变了原来居家养老服务的一个重要人群——80岁以上老人发放消费券的形式,改为现金发放,对此,原来向本报强烈反映消费券让他们消费“不自由”的老人们兴奋,“只要改为现金发放就好,现在我们很开心!”住在园岭街道的邓老特意致电记者一抒胸臆。

  同时,记者留意到,市民政局在公布《方案》的同时,也公布了经过第二次修订的《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其中重要的修订内容是“取消80岁以上深圳户籍老人按人均200元/月标准给予补助(消费券)的规定,变更为发放高龄老人津贴,具体规定按《深圳市高龄老人津贴实施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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