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市社保缴费基数上下限会在每年7月根据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深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深圳统计局公布的2017年度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8348元(四舍五入)。
广东省政府公布的深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
2018-2019年深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元/月)确定,下限按照深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三档的职工按照2017深圳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元/月)确定。
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按照深圳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200元/月)确定基数。
2018-2019年深圳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
本市户籍职工公司缴14%,个人缴8%;
外来人员职工公司缴13%,个人缴1%。
失业保险
公司缴1.5%,个人缴1%;
工伤保险
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
公司缴0.4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
一档公司缴6.2%,个人缴2%;
二档公司缴0.6%,个人缴0.2%;
三档公司缴0.45%,个人缴0.1%。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估算,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工作日咨询深圳市社保中心。
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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