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医保卡竟多出一条生育记录,原是前夫冒用她身份生小孩

深圳石女士向媒体爆料说,日前她忽然发现自己的医保身份被人冒用,用她的身份在深圳罗湖区某妇幼医院生了一个孩子,对此她非常生气,说医院没有尽到查证核对的责任。石女士今年31岁,是深圳本人,有在深圳本地缴纳社保,她前段时间去医院查看自己的医保卡,发现有一条

女子医保卡竟多出一条生育记录,原是前夫冒用她身份生小孩

  深圳石女士向媒体爆料说,日前她忽然发现自己的医保身份被人冒用,用她的身份在深圳罗湖区某妇幼医院生了一个孩子,对此她非常生气,说医院没有尽到查证核对的责任。

  石女士今年31岁,是深圳本人,有在深圳本地缴纳社保,她前段时间去医院查看自己的医保卡,发现有一条记录是去年10月自己在罗湖区某妇幼医院生了一个小孩,还是剖腹产。她自己已经离婚半年多,而且自己以前生的小孩是顺产,也不是剖腹产。所以他对医院说,这个生育记录不可能是她本人生的,而是身份信息被冒用的。

  在记者的陪同下,石女士来到医院前台调查记录,果然查到了一则去年10月的住院信息,前台工作人员问她,你是不是去年10月1日在这里生过一个小孩?石女士说,“不是我生的”前台人员则说需要查证一下再解答。

  稍后,医院查到记录显示的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生育保险,及综合医保等用的都是石女士本人的信息,如果不是本人的话,怎么有人可能会用到这个医保?石女士要求查证对方的付费记录。服务台说那要到其他部门去提取去年的档案。但是当天是周日,调查不了档案,要等周一。

  从医院出来后,石女士终于在医院门口跟记者坦白,原来,在自己还没离婚的时候,曾答应帮丈夫一个忙,丈夫曾跟她商量让她将二胎生育名额让给自己的一个亲戚,就是说,用她的社保卡去生孩子。当时石女士没多想就同意了,反正她和老公已经有孩子了。随后,她还协助丈夫给他那个“亲戚”办理了准生证等手续。

  结果,刚办好准生证等手续不久,也就是去年5月的时候,丈夫跟她坦白说出轨了,痛哭流涕的要求离婚,并答应自己净身出户。石女士在经历了伤痛之后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同意离婚。

  石女士对记者说,“如果不离婚的话,可以帮丈夫这个忙,但是现在这个名额给的到底是他亲戚还是给的小三?如果是跟小三生的话,那么对我就太不公平了。”她感觉被骗了。

  石女士离婚后就明确跟前夫说明,不许再用她的身份给别人生小孩,但没想到,她这次到医院一查,还是冒用她的身份生了。

  石女士说:“这样就占用了我以后可能的生育名额了”。为了求证记者拨通了石女士前夫的电话,对方否认自己冒用前妻身份生小孩,说“那都是以前我们婚内的事情,现在我们离婚了,她对离婚协议不执行,经常找各种理由跟我扯皮,我们现在已经撇清关系,不要再纠缠.”

  前夫拒不认账,这让石女士非常生气,她一把抢过电话对前夫说,“我已经告诉过你不要再用我名义生小孩了,你还是把小孩生在了我的名下?”前夫说“生了也没上户口啊,当初是不是你同意的?”这么扯皮就扯不清了。石女士挂断了电话,可是她并不打算报警。只希望能够在媒体的帮助下能够在医院消除这个生育记录。

  石女士认为医院也没有尽到查证的责任,身份证复印件上面也有照片的,应该核对清楚的。

  随后,记者询问了医院负责人,医院负责人说,需要查病历,不排除有人冒用,而且咱们医院也没有验证身份证的功能,那个只有公安部门能查,如果是去年的事情,病案室已经归档了,他们六日不上班,只能周一去调档案。如果医院搞不清楚,负责人建议石女士报案。

  那么对于这件事情,医院有没有查证责任,当事人自己又有没有责任呢?律师说,“医院对于身份证有审查的义务,如果各项生育手续和证明都齐全的话,医院不需要承担冒用的责任”当事人当初如果是知情并同意的话,属于共犯,后面当事人禁止对方使用,这属于犯罪终止,对方将犯有盗用身份证件罪,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处六个月以下的拘役。

  那么石女士为什么不报案呢?可能她有自己的想法吧。那么对于院方,以后审查更加细致准确,别再让类似的事情发生。有网友看到这里说,这绝对是他老公跟小三生的,也有的说,没有证据也别冤枉他老公,万一真是他亲戚要生呢?还有人说,都离婚了,再去查清楚跟谁生的又能怎么样呢?大家怎么看的,有什么想法欢迎留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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