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内容
失业证明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省城镇户籍人员,符合从各类学校毕业、肄业等失业登记条件的应当进行失业登记。
一、开具失业证的流程如下:
1、到当地的劳动保障工作站开具未就业证明;
2、准备相关的材料,比如身份证之类的;
3、填写失业登记审核表并提交材料,审核通过之后就可以领取失业证。
二、办理失业证明所需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户口簿原件;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总而言之,失业证明是需要到户籍所在地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办理的,需要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户口簿、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目前尚未就业的证明、本人免冠两寸彩色照两张及规定的其他资料咨询办理。
《失业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