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有以下三个条件: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③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什么叫"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失业金月发标准为:
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的90%(2018年5月起调整),目前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
也就是说,小林可领取的失业金为2200元×90%=1980元/月。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缴费年限核定:
?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小林从2014年1月份起在深圳企业参加社保,2019年7月遭遇公司裁员并在当月申请了失业保险待遇,他的实际缴费年限为5.5年,可以计发7个月的失业保险待遇。
不对,这个谣言不可信!
劳动者在劳动年龄内,参加失业保险,符合领取条件的,可申领失业待遇;再次失业的,满足申领条件,可再次申领失业金。
来源|深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