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1月1日正式实施后,怎么来解释失业保险年限的变化?深圳新闻网网友就发现,自己的失业保险年限记录从28个月,变成了1个月了。失业保险年限到底怎么了?谁动了非深户的失业保险年限。记者采访报料人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以及社保局,发现关于失业保险的理解各说各话,陷入“罗生门”怪圈。而社保局之前系统上显示的个人缴费记录和年限,社保局的回应是,这是数据库对接产生的拆分所造成的,而失业保险待遇不和缴费年限挂钩,不必担心。
据报料人所在单位负责社保的人说,失业保险金2013年以前都是单位交,个人不用出钱。虽然以前社保法没有强制要求给非深户购买失业险,但是报料人所在的单位一直都有给所有员工买,无论是深户还是非深户。2013年开始,社保局要求企业必须给非深户也缴纳失业金。所以他之前的失业金肯定是存在的。2013年1月起,根据新的社保规定,个人要扣15元,单位交30元。他说有可能是因为以前都是单位交的,所以没有显示出来,但钱应该不可能清零,因为单位一直有在交,而且这个跟深户、非深户没有关系,所有员工都要交。社保局强制要交的。
黄险峰介绍,网友反映的问题恰恰是原失业保险规定要修改的地方。新规定实施前,失业保险只是企业缴费,失业员工只限于户籍人口享受待遇,缴交比例是参照当时深圳人口深户与非深户的比例。参保单位的员工不管是全深户,或者全是非深户,都按照这个比例来缴交失业保险。当时为什么没有要求按照企业员工的深户员工人头缴纳失业保险呢,就是为了避免造成对深户就业的歧视。如果要求企业按深户人头缴交失业保险,可能会造成企业为降低成本,只招非深户员工。
《深圳经济特区失业保险若干规定》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后,就不存在深户非深户区别对待的问题,同样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至于网友提到的社保系统里之前能看到的缴费年限,1月1日后,年限发生变化,则是由于数据库对接产生的问题。2004年前,失业保险这一块数据是存在劳动服务公司系统里,当时只有单位缴费记录,所以劳动服务公司系统里只有单位这一块数据。2004年之后,并到社保局系统里,就出现问题了。社保局的系统是按照个人、单位、统筹等细分缴费。数据合并必须将旧系统的数据拆分到个人,才能并到社保局的系统来。新规实施后,单位和个人缴费一目了然,不受户籍限制,每位职工可根据实际缴费享受待遇。他强调,失业保险待遇不和缴费年限挂钩。(记者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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