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如何办理就失业证失业证明怎么开?下面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天津失业证明怎么开
办理条件:用人单位劳资部门。
办理材料:
1、《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一式三份;
2、就业失业证原件(新办证带2寸免冠彩照1张);
3、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4、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5、最高学历毕业证复印件一份;
6、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可直接办理就业登记手续,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7、企业招用本市农村劳动者和外省劳动力初次办理就业登记应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新开户单位准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填写《用人单位基本信息登记表》。
失业证办理流程:
1、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镇劳动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证》。
2、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应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户口所在街道劳动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
温馨提示:
①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其《就业失业登记证》由用人单位代为保管;
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解劳动关系或灵活就业、自谋职业或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由劳动者本人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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