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家长:
为做好2018年招生工作,我局现就2018年学位申请相关信息作如下提示:
一、关于社保:2017年起,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时,需提供社保的具体险种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且上述保险需连续缴交12个月。
二、关于住房:2013年起,我区各学区均实行学位房锁定政策,若该房屋已被其他小孩申请(非同一父母),则该小孩就读期间房屋地址不能再次用于申请学位,小学锁定6年,初中锁定3年。2017年起,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申请义务教育公办学位时,必须在报名前一年的9月30日前办理住宅(或商住两用)用途的租赁合同、租赁信息(以右下角的签发时间为准),且必须在租住地实际居住。若租赁合同、租赁信息已在2017年9月30日前办理,且在2018年3月份申请学位前过期的,家长需及时延续本学区内的租赁合同或租赁信息。若家长提交的房屋材料为租赁性质的集体宿舍则也需按照上述时间提前签发办理。
三、关于计生:2017年起,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都可以申请学位,但由于计生情况作为加分项目,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监护人)需要到居住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或核对计划生育信息是否准确,避免计生有误影响积分。
四、关于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港澳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等同于非深户,可参照2017年招生指南准备相关资料,但需要在2018年网上报名前提供深圳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父母双方与子女的亲子关系)。
特此提示,敬请各位家长及时关注并做好学位申请相关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