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流动窗口人员的相关规定
1、办理手续
(1)无工作单位的流动人员持本人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办理,户口在哪个区,就在哪个区的
社会养老管理处办理。
(2)原来有单位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的流动人员带本人户口、身份证及个人档案到原单位所
在区社保机构办理。
2、缴费年限:男缴60岁,女满55岁。原有工作单位可计算工龄的女性仍为50岁。未缴满15
年
的仍要继续缴满15年方能退休。
3、缴费基数和更改手续:本人带邮局存折和个人编号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
4、缴费要求:邮局开存折后,本人按照自己选择的标准就到就近邮局存款缴费。每月按时
缴费。如按季度、按年度缴费,应提前存入。欠缴半年即停止征缴。来社保处补办手续后方
可继续划缴。
5、流动人员缴纳养老金必须提前预存,每个月2号划帐。
6、流动人员退休手续的办理时间:为投保人正常退休年龄次月的15日---20日。节假日休
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