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小伙伴只知道每个月的工资中
要扣一笔钱用于缴纳社保、公积金
却不知道五险一金到底有什么用
反正看到自己到手的工资变少
就很难过
我们每个月都在交的五险一金
到底是什么
有什么用
哪些是现在就可以享受的福利
哪些钱现在就可以提取出来
哪些是退休以后才能领的
能领多少钱
今天小编就跟大家一起来算算这笔账
五险一金分为养老保险、医保、生育保险、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公积金
咱就分别说说吧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要等到退休后才可以领
出生日期以身份证记录为准
不看档案出生日期
职工自己交的钱
进入你的个人账户
连本带利累积到退休
都是你的
也是你养老金的一部分
当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及以上的
你就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当我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无余额了
养老保险仍将继续按政策
每月支付养老金
一分都不能少
领取条件
1.养老保险累计交满15年(包括中断前后年限、异地年限都可以计算);
2.最后参保地在深圳;
3.达到退休年龄(医疗险年限不够不影响办理退休);女性工人退休年龄50岁,女性干部55岁,男性60岁
可以领多少钱
深圳养老保险退休工资的计算公式根据参保时间的不同分为两种情况:
①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社保的(包含正式调入人员),其退休工资主要由有以下几部分组成: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其中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的,还将增加一项——调节金。
②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社保的,其退休工资有以下几部分组成:统筹养老金+个人帐户养老金。
从目前大家每月能够领取的个人账户中养老金的标准来看,根据退休年龄的不同,“计发月数”也不一样,到60岁退休是按照139个计发月数来算。
养老金水平高低与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有直接关系。如果那你是今年7月退休,那你的养老金计发也会以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9309元作为参数来计算。
举个栗子
老王今年60岁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退休前的月平均缴费工资为9309元(由于退休员工平均月缴费工资指数时,包括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为便于统计,我们假设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恒定为1),老王退休时上年度深圳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309元,且不需要计算过渡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1%×缴费年限)=(9309+9309)÷2×(1%×38)=3537.42元
个人养老账户储存额=9309×8%×12×38=.32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纳总额)÷计发月份=.32元÷139≈2443元
所以每个月可以到手养老金:3537.42元+2443元=5980.42元
医保
不管是哪一档
都是随时用的
三种形式的医保
只是缴费不同、报销比例不同
但是住院“起付线”和“封顶线”相同
实行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目录
你只需清楚自己参加的医保是哪一档
再按照表格对照查询
就知道自己能享受的待遇啦
就可以查询你参加的是哪一档医保哦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待遇:
市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待遇:
备注:T指医保连续参保时间,M为月
市外住院就医待遇:
市外门诊就医待遇:
各档次参保人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限制:
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要累计缴纳满一年
职工及未就业配偶在生育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
才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
而且生育保险是单位缴费
个人不需要缴费的哦
报销条件
用人单位已经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职工及未就业配偶在生育及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可享受生育医疗费用的报销待遇。
符合政策内的一孩和二孩
所有享受到的生育保险待遇均一致
在这里要注意以下几点
1.累计参加生育保险的时间很重要!
必须要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才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如果累计参加生育保险不满1年,职工需在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向深圳市社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2.“规定”很重要!
怀孕和分娩要符合国家和省的计划生育规定。如果不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3.不少准妈妈在怀孕之后打算辞掉工作,这种情况下,准妈妈们一定要慎重考虑哦。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可报销多少钱
①产前检查:提供婴儿出生证明的一次性支付2000元,其余情况按本市规定的产前检查项目及费用标准进行审核报销,超过2000元部分不予支付;
②单胎顺产:2700元;
③单胎难产(含剖宫产):5200元;
④多胎分娩:在相应分娩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胎增加1000元。
无论你参加的是深圳一档、二档
还是三档
只是要正常参加生育保险
并且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办理了“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均可在深圳任意一家定点医院进行刷卡做产检
需要注意的是
在医院建立母婴档案之前
准妈妈需到深圳市计生工作部门开具
“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即可查看深圳计生证明办理指南
产检时出具“深圳市计划生育证明”
就可直接刷社保卡记账啦
未办到计划生育证明之前
本人现金支付的产检费用
及忘记带社保卡本人现金支付的产检费用
可以等生育分娩后
持相关单据及资料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如果准妈妈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未满12个月
生育医疗费用可先由本人先行支付
待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
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所需材料
1.深圳市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申请表(职工在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申请后打印);
2.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
3.社会保障卡(职工提供),已办理金融社保卡的职工请提供金融社保卡。
4.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分娩的提供);
5.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6.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加盖医院公章);
7.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产前检查及分娩的提供)。
在市内就医产检、生产的准妈妈们
可以直接刷社保卡记账
没有刷卡记账的
可等生完宝宝后
带齐资料,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在深圳以外的地区待产
也可以在分娩后1年有效期内
向深圳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失业保险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
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
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
申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标准
1980元/月。
一、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二、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申领条件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领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在本市已办理失业登记,本人有求职要求的
所需条件
无视同缴费年限及系统自动视同缴费年限人员所需材料(职工一般是这个)
1、本人金融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
2、本人本市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
需人工审核视同缴费年限人员所需材料
1、本人人事档案原件
2、转业(或退伍)证明原件
3、本人金融社保卡或身份证原件
4、本人本市商业银行活期存折或借记卡原件
5、《军人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证明》
委托他人办理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被委托人身份证
2、授权委托书
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如果银行卡属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的,可选择网上办理。
在微信对话框发送【失业】,即可获取失业金网上办理入口、以及查询失业保险缴费年限
二、窗口办理
如果你的银行不属于上述四大银行的,就需要携带材料到各区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分布在各级社保机构服务大厅、各区(街道)政务大厅、社区、大工业区、银行大厅等场所自助终端机上办理失业金领取业务。
在微信对话框发送【社保】即可查询深圳社保局及24小时自助终端机分布位置。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
还可享受的待遇多着呢
可以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或补贴
医保继续参保
还不用自己掏钱
其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二档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由市社会保险机构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8%为其按月缴费,费用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
2.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等服务或者补贴。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遗属可以一次性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个人不需缴费
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
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
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
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
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
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
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待遇
1—4级
情况一、本人要求退出工作岗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办理伤残退休手续,享受以下待遇: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伤残津贴。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直至本人死亡。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注:办理伤残退休手续的工伤职工应当参加统筹地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情况二、户籍不在统筹地区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本人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可以与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协议,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以下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与情况一相同
(二)伤残津贴标准与情况一相同,一次性计发十年。
(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以下标准计发:一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生活护理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标准为:一级60%,二级为50%,三级为40%,四级为30%。
生活护理费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同步调整,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三、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户籍从单位所在地迁回原籍的,其伤残津贴可以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标准每半年发放一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发给六个月的安家补助费。所需交通费、住宿费、行李搬运费和伙食补助费等,由用人单位按照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5—6级
(一)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50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40个月的本人工资。
7—10级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4个月的本人工资。
注:关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本人工资低于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按照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前本人十二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为基数计发。
2、缴费工资不足十二个月的,以实际缴费月数计算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
3、本人平均月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计算
4、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计算。
因工死亡
一、职工因工死亡,或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当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三、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上述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供养亲属抚恤金每年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调整,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负增长时不调整。
五、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被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应当退还已发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注:定期领取伤残津贴的人员或者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供养亲属,应当每年提供由用人单位或者居住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生存证明,方可继续领取。
公积金
公积金是只要满足条件
就可以提取
购房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购买一手预售房、一手现售房、二手房或异地购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两年。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提取额度: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提取次数:1次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现售房提供房产证);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异地购房请提供原件)和契税税票等
租房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无房
提取额度:月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公积金卡(通过网上办理则无需材料)
还贷提取
适用条件:偿还深圳市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
提取额度: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月提取额为申请月应缴存额的6成。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
提取次数:每年1次(按月委托提取的,每月一次)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公积金卡;贷款合同;抵押或借款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办理一年一次时提供)等材料
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提取
适用条件:在深圳市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
提取额度:翻建、建造、大修总价款,一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6成
提取次数:1次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提交经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房屋拆迁赔偿(补偿)合同、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建房的,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翻建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大修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等(材料较为复杂建议直接看办理指南)
其他住房消费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有房,且不符合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
提取额度:月缴存额×4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1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公积金卡(通过网上办理则无需材料)
非深户离深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社保转移或者停缴三个月以上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户籍迁出深圳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户籍迁出深圳市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公积金卡、户口迁移证明等
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本人公积金卡、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永久居留权证明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取
适用条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到四级残疾人证等
退休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已领退休证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通过网上办理则无需材料)
大龄且账户封存满两年提取
适用条件: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本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者失业证等
大病提取
适用条件: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提取次数:不限
基本材料:本人身份证;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住院费用清单、本市社保票据),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等
死亡销户提取
适用条件: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申请销户提取账户余额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基本材料:死亡职工公积金卡、死亡证明或死亡判决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及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以上要件为第一继承人提供)等
享受低保生活保障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不限次数
基本材料:身份证;公积金卡;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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