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如何销户提取公积金(非深户离深销户)

在深圳如何销户提取公积金(非深户离深销户)受理条件1.职工有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2.职工为非深圳户籍,且职工本人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若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的,自申请提取之

在深圳如何销户提取公积金(非深户离深销户)

  在深圳如何销户提取公积金(非深户离深销户)

  受理条件

  1.职工有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为非深圳户籍,且职工本人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若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申请转出和接续手续的,自申请提取之月起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时间满三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受理该提取申请。

  温馨提示:如已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可通过APP、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城市服务、银行自助终端、在线办理入口、电话语音办理此业务。

  业务办理须知

  1.办理提取业务前须先修改住房公积金账户初始密码,职工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直接修改;

  2.办理销户提取业务前,个人账户须为封存状态,封存手续由单位办理;

  3.职工可凭公积金联名卡“储蓄账户密码”在发卡行自助终端办理提取业务(目前暂开通建行、招行、中行自助终端公积金业务功能);

  4.职工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后可通过自助渠道申请销户提取;

  5.申请人在申请受理后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转移至异地的,可在网上办事大厅先行发起住房公积金提取结算申请,自助办结住房公积金销户提取业务,或由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2日至月底对22日前已转移至异地的予以办结销户提取业务;

  6.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为零的,可登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零余额账户销户提取业务,或凭身份证和联名卡通过网上预约到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

  申请材料

  职工身份证件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其他情形提取申请表

  职工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授权委托证明材料

  1.委托配偶办理时须提供:

  (1)结婚证原件(婚姻登记地在广东省内的无需提供(如联网查询无法核查的仍需提供));

  (2)配偶身份证件原件。

  2.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供:

  (1)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2)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个人提取业务中的“户籍不在本市并已申请基本养老保险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手续销户提取”,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

  2受理:系统当场自动受理。

  3审核:系统当场自动审核。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当场审批不通过。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

  6送达: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注:职工本人首次自助办理前须到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或建行智慧柜员机(STM)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详见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业务办事指南。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者银行自助终端通过“提取业务办理预约”情形选择“发起预约-销户提取”,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审核申请,审核通过的,申请人携带相关资料到预约柜台办理。审核不通过的,退回重新填报相关信息。

  2受理:柜员当场检查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柜员当场进一步审核材料后在业务系统录入相关材料信息。

  4审批:符合办理条件的,柜员录入系统后当场审批通过。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审批不通过并当场告知审批不通过的原因。

  5办结: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一个工作日内)6送达:申请人当场领取业务受理回执。

  办理地址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归集银行网点约360个,遍布深圳市各街道,具体请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查询。

  更多公积金业务查询及办理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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