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具有本市户籍的参保人或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本市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按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至累计缴费满15年后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必须按月延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在深圳申请延缴:
1.深户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且在我市有达龄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且最后参保地在我市。
(2)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入深户,在异地有达龄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到帐记录,但不符合异地办理退休且不符合异地延缴条件的参保人,将异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我市后可申请延缴。
2.广东省户籍非深户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深圳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年以上。
3.非广东省户籍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最后参保地是深圳、且在广东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以上。
①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深圳,而在户籍所在地的,将深圳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回其户籍所在地,在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②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也不在深圳的,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各地的养老保险年限累计仍不满15年的,在该参保地办理一次性待遇领取手续。
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也不在深圳的,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各地参保年限累计满15年的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仍不满15年的或选择按户籍地规定“延缴延退”。
十五年只是缴纳养老保险的最低年限
缴纳养老保险未满十五年
不能领取养老金
缴满十五年
才能享受到养老保险的待遇
缴满十五年后
是否必须继续缴纳
要视情况而定
如果你是自己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
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如果你是单位在职职工
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
只要继续就业就应该继续缴费
即使在退休前已经缴满十五年
还得继续缴至职工退休
而且以后领取养老金的金额
跟我们的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余额
也有很大关系
也就是说你现在缴纳得越多、缴费年限越长
以后可以领的养老金就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