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参保的非深户员工,现将户籍迁往香港后,但仍在深工作,可以按原电脑号继续参加社会保险吗?
答:不可以。原大陆户籍员工户籍迁往香港后,如果仍在深工作的,可继续参保,但电脑号需重新生成。首先,参保人应当先将大陆户籍的保险办理停止缴纳,;然后携带本人《台港澳人员就业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填写《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前往社保机构以香港户籍参保并生成新的电脑号。最后。携带单位证明、户籍注销证明、香港身份证原件、个人申请(需按指纹)、填写《深圳市社会保险补退/合并申请表》前往社保机构办理两个电脑号合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