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上涨
深圳特区报2019年7月24日讯23日,记者从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继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之后,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也涨了,惠及6821名已办理养老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居保待遇的参保人。据统计,截至2019年6月底,我市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共7997人。
据介绍,此次调整的对象主要为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符合领取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调整的标准分为两类,从2019年1月1日起: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年的,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280元提高至302元,提高22元;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年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420元提高至453元,提高33元。所需费用除中央财政补贴外,其余部分由市、区财政各承担一半。市、区财政承担的补贴,先由市财政统一补贴,再由市、区财政结算。
举例说,张婆婆早在2000年就入户深圳了,她具有深圳户籍超过8年。所以在这次调整中,她的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420元提高至453元。
而李阿姨是2011年8月1日入户深圳的,2019年1月1日时具有深圳户籍还不满8年。所以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1日前,李阿姨的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280元提高到302元。等到2019年8月1日,也就是李阿姨具有深圳户籍满8年的次月起,她的基础养老金也会提高到453元。
记者了解到,我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鼓励多缴多得。对按时缴费的参保人,政府在其个人缴费的基础上加以补贴。其中:个人缴费120元的,补贴30元;个人缴费240元的,补贴40元;个人缴费360元的,补贴50元;个人缴费480元的,补贴60元;个人缴费600元的,补贴70元;个人缴费960元的,补贴80元;个人缴费1200元的,补贴90元;个人缴费1800元的,补贴100元;个人缴费2400元的,补贴110元;个人缴费3600元的,补贴120元。(记者庄瑞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