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构建起新一轮
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体系
商报君这就带你看个够!
在深圳这个最具创业氛围的城市,
在这个最好的时代,
在公平、高效的市场环境下,
还有政府部门陆续出台的创业扶持政策!
你,还在犹豫么?
创业者们,
现在就来看看
哪些创业扶持政策最适合你吧!
深圳陆续出台创业扶持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在总结上一轮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深圳于2015年出台《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并由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牵头,陆续制定发布《深圳市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办法》等7个规范性文件。
深圳不单是为了创业而出台政策,还为了通过构建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体系,新一轮创业带动就业政策扶持体系通过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减轻初创企业经营成本等措施,助力重点群体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深圳这一扶持体系有七大特点,包括:
??深入实行重点人群创业帮扶
??加大初创企业扶持补贴力度
??减轻初创企业租用经营场所成本
??缓解初创企业起步阶段资金压力
??鼓励选拔优秀创业项目
??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
??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本次推广的政策可以说是覆盖面广,扶持更有针对性。
新政策实施两年来,助力重点群体在起步阶段通过创业实现就业,有效减轻了初创企业的资金压力,对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人员的创业扶持效果尤其明显,创业带动就业的积极效应逐步显现。
数据显示
从2015年10月至2017年11月
●?深圳发放自主创业补贴总金额为2981.69万元(其中社保补贴1573.38万元,涉及8967人次;初创企业补贴797.9万元,涉及1596人次;场租补贴568.81万元,涉及2082人次;创业带动就业补贴41.6万元,涉及106人次);
●?深圳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84笔,金额7911万元;
●??深圳认定51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其中南山区万花筒、龙岗区硅谷动力、深圳大运软件小镇3家创业孵化基地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累计进驻企业余家,带动6万余人就业。
让商报君来为你解读
这七大特点吧!
深入实行重点人群创业帮扶
深圳自主创业扶持补贴对象为未享受过创业扶持补贴的自主创业人员,及其在本市创办的正常经营并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的初创企业。
其中,自主创业人员是指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中毕业学年内的在校学生,以及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
毕业5年内的留学回国人员。
登记失业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残疾人。
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同时,本市普通高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休学创办初创企业的人员也纳入了自主创业人员范畴。
加大初创企业扶持补贴力度
1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创办初创企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企业5000元初创补贴;2
属于合伙创办企业的,按每名合伙人计发5000元、合计不超过5万元标准给予企业初创补贴。
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且吸纳户籍人员就业的,按其吸纳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已缴交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减轻初创企业租用经营场所成本
自主创业人员入驻政府主办的创业孵化载体创办初创企业,按照第一年不低于80%、第二年不低于50%、第三年不低于20%的比例减免租金。
自主创业人员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新区)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创业孵化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按第一年1200元/月、第二年1000元/月、第三年700元/月的标准给予租金补贴,实际租金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租金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在政府主办、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孵化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给予每年最高6000元、最长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其中,自主创业人员中的大学生群体在经市直部门及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认定或备案的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载体、留学生创业园等(以下简称认定载体)内创办初创企业,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可享受的月租金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1560元、1300元、910元;在载体外租用经营场地创办初创企业的,可享受场租补贴标准提高到650元。
创业不仅给补贴
在起步阶段政府还给予一定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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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解初创企业起步阶段资金压力
对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初创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自主创业人员初创企业取得经营资质之日起,单位缴交部分按不超过我市社会保险费最低缴交标准,据实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个人应缴部分仍由其本人承担。
针对创业融资难问题,自主创业人员在本市的初创企业(国家限制类行业除外)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的初创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取消反担保要求。
鼓励选拔优秀创业项目
结合深圳产业发展规划,每年在深圳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中,遴选一批优秀创业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在国家部委主办的国家级创业大赛或省直有关部门主办的省级创业大赛中获得前三名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深圳完成商事登记的,每个项目给予5万元至20万元的配套资助。
同一创业项目同时获得国家、省创业大赛前三名的,不重复资助,标准从高。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于5至20万元资助。大学生群体参加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组织的全市性创业大赛并获奖的优秀创业项目,在本市完成商事登记的,最高资助标准提高至50万元。
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
建立培训补贴对象甄选制度,将创业培训补贴发放对象由培训机构更改为参加培训并符合申领条件的个人。
同时,以创业活动不同阶段、不同业态的知识技能需求为导向,构建多层次、模块化、梯次递进的创业培训课程,将创业培训细分为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创业实训培训和创业能力提升培训,从引发创业思考、普及创业基础知识、开展创业实训模拟到成功创业后的能力提升,给有不同创业需求的自主创业人员提供选择,提高创业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加快创业孵化基地建设
在适当放宽硬件准入条件的同时,引导各类创业载体不断加强创业指导、政策宣讲等服务,深入实行对重点人群的创业帮扶。
同时,按照“优中选优、示范引领”原则,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每年发布市级示范性孵化基地评选通知,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示范性创业孵化基地评选工作。对评选为示范性孵化基地的,按每个基地30万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
来源深圳人社深圳发布
编辑严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