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参加工作比较早,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朋友们,都很关心自己的养老保险从外地转入深圳后,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是怎么计算的问题,听说有的月缴费指数是1,有的只给算0.4,那么怎么知道自己的应该算多少呢?
一、首先我们来复习一下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
在我们国家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时曾经在国有或者县级以上的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作过的固定职工,在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前有依照国家规定计算的工作经历,也叫非实际缴费年限。
这一部分工作年限因为社保系统没有缴费记录,且情况比较复杂,只能通过审核工作档案来认定,这就是“视同缴费年限”。
当地实行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制度后,未向当地社保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职工,未缴费期间不会计算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
深圳市从1992年8月1日起的缴费年限都是“实际缴费年限",这种情况社保网站都有实际缴费的明细记录,不需要认定;而1992年7月31日前的缴费年限则需要通过档案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其它各地的视同缴费年限算到哪一年止,取决于当地实施实际缴费养老保险制度开始的时间,比如,有些地方是从1995年才开始有实际缴费的,那么在此之前的工作年限,只要档案里有详实的工作记录,在办理退休前,就可以带档案去社保局提前审核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由社保局依据职工本人档案记载、相关文件规定的应缴费起始时间以及转出地社保机构做出的记载等给予确认。
二、外地转入深圳视同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计算方式分两种情况:
1、调入人员:
如果是经过相关部门批准调入深圳市的参保人员,以及安置到深圳市的退役军人和部队在编职工,他们参加工作至1992年7月31日前的养老保险年限的月缴费指数均按照1计算。
2、非调入人员:
不是调入而是通过其它途径,比如通过购房入户、随迁入户等方式将社保转入深圳市的参保人员,转入的1992年7月31日前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月缴费指数按0.4计算。
说明:因为各地实施实际缴费养老保险的时间不同,我们在此仅列深圳实施的时间,有从外地转入深圳视同缴费年限的,以原社保地实施时间和档案工作记录为准,不用担心)。
三、在深圳办理退休,退休金一定更高吗?
答案当然是:不一定。
那些参加工作时间比较早,视同缴费年限比较久的朋友,如果不是通过调入方式转入深圳,则有可能在原缴费地养老保险月缴费指数计算的比较高,比如1左右,而迁入深圳后只能以0.4计算,这样就很不划算了。
但如果是调入,或者视同缴费年限很短,比如只有一两年,这种情况就影响不大。
还有些朋友在原参保地缴费指数一直比较高,但到深圳后单位只给照最低工资缴纳,比如目前以最低工资2360元缴纳,月缴费指数只有0.23,同时原参保地缴纳年限超过了深圳的参保年限,这种情况也是大概率在原参保地办理退休,退休金更高一些。
好了,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需要了解更多资讯的朋友,可以关注我。#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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