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亮:
经查,您在领取深圳失业补助金期间,出现多领失业补助金待遇情形。因您联系地址失效无法完成邮寄送达,且无法与您取得联系。现我局依法对您公告送达深社保失补待追决字〔2021〕号《深圳市失业补助金待遇追回决定书》。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内容如下:
阮亮(身份证号码:******)
经审查,我局于2021年5月24日向您错发放了2021年4月的失业补助金990元。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第六十五条的规定,现我局决定向您追回上述错发的失业补助金。请您在此决定书送达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多领取的失业补助金待遇990元退还我局指定账户如下:
账户名称: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开户行:中行福建大厦支行
账号:
您须于上述期限内退回款项至指定账户,并将相关转账凭证交宝安分局福永管理站,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兴华路北110号,联系电话:。逾期不退回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如对本决定有异议,可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