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提取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或异地有房,且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未过两年。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提取额度:一套房为购房总价款,同时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为账户余额的6成;三套房及以上为账户余额的6成(2010年9月30日后购房的,不予提取)。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一手房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二手房房产证复印件(异地购房请提供原件)和契税税票。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无房。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65%×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2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适用条件:偿还深圳市内具有所有权的住房贷款。
提取额度:首套房月提取额为实际月供,二套房月提取额为申请月应缴存额的6成。一年一次还贷提取最多可追溯前24个月的未提取额。
提取次数:每年1次(按月委托提取的,每月一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积金卡;贷款合同;抵押合同;贷款银行出具的还款明细(办理一年一次时提供)。
适用条件:在深圳市内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
提取额度:翻建、建造、大修总价款,一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二套房不超过账户余额6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拆迁补偿增大住房面积的,提交经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房屋拆迁赔偿(补偿)合同、购买增大住房面积发票;建房的,土地权属证明、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用地批复、报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翻建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规划国土部门出具的翻建批复或者其他批准证明文件、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大修的,提交房地产权属证书、市建设部门或者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证明、购买建筑材料及其他施工费用的发票。
适用条件:深圳市内有房,且不符合购房和还贷提取条件。
提取额度:申请当月月应缴存额×40%×可提取月份。可提取月份为上次提取的次月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若从未办理过提取业务,则为初始缴存月份至本次提取的月份数。
提取次数:柜台办理的,每年可办理1次;自助办理的,每月可办理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适用条件:深圳社保转移或者停缴三个月以上。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
适用条件:户籍迁出深圳市。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户口迁移证明。
适用条件:在国外或港澳台定居。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户口注销证明或者永久居留权证明。
适用条件:已领退休证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退休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可不提供)。
适用条件: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或者一级到四级残疾人证。
适用条件: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本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或者失业证。
适用条件:深圳市户籍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不限次数。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明。
适用条件:职工本人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术的: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提取额度:不超过医保报销后的自费部分。
提取次数:不限。
所需要件:身份证;公积金卡;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诊断证明书、医院相关治疗费用的凭证(住院费用清单、本市社保票据),凭证开具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应当相隔在两年以内。
适用条件: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申请销户提取账户余额。
提取额度:全额提。
提取次数:1次。
所需要件:死亡职工公积金卡、死亡证明或死亡判决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及与死亡职工关系证明(以上要件为第一继承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