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居住社保迁户细则】2016年深圳居住社保迁户政策深圳市出台入户新规,深圳入户条件调整优化,户籍迁入分为四类,自2016年9月1日起,户籍迁入将划分为人才引进迁户、纳税迁户、政策性迁户和居住社保迁户四个类别。下面就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16年深圳居住社保迁户政策,欢迎阅读!
2016年深圳居住社保迁户政策
深圳市政府近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和《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提出扩大户籍人口规模,人才引进迁户和纳税迁户由积分制改为核准制,同时新增居住社保入户渠道,老人投靠随迁等政策性迁户也有所变化。此外,新修改的《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以下简称《办理规定》),将居住证免社保直接办理的范围扩大至大专以上,将于11月1日实施。
放宽居住证办理条件
根据“十三五”规划,到2020年,深圳常住人口发展目标将达到1480万人,不过深圳户籍人口仅300多万。出台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扩大户籍人口规模,稳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保持户籍人口有质量地稳定增长,完善人才引进迁户条件,确保各类人才无障碍入户。
此外,《若干意见》重点分类保障非深户籍人口公共服务。不过,对于该部分群体,享受公共服务的前提是以居住证为载体,提供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并根据空间承载力及财政承受力,动态优化服务项目及保障标准。
在居住证办理方面,深圳市政府印发的新版《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引进人才放宽了居住证办理条件,该政策将于今年11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