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注意】非深户没有深圳社保卡也能在深就医报销,再也不用两地跑了!
八月伊始,
我们的大深圳又给大家带来一波好消息,
最近的全国化措施不少。
前有深圳通接入全国交通互联系统,
后有20家医院实现跨省,
就医住院可直接刷医保卡。
已经由先前的6家变为20家啦!
这些消息切切实实影响到咱们的生活,
让你开心到起飞!
喜!大!普!奔!
深圳20家医院上线国家平台,
可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这意味着,如果你是外省参保人,
在深圳这20家医院住院,
可以直接刷社保卡!
再也不用两地奔波,为报销跑断腿了!
最新数据
截至2017年7月31日,深圳已有20家三级医院对接国家平台,可以实现符合备案条件的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已接入国家平台的医疗机构名单
(截至2017.7.31)
序号医疗机构名称
1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
2北京大学深圳医院
3深圳市儿童医院
4深圳市中医院
5深圳市康宁医院
6南方医科大学深圳医院
7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
8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深圳福田)
9深圳市福田区中医院
10深圳市罗湖区人民医院
11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
12深圳市南山区人民医院
13深圳市南山区蛇口人民医院
14深圳市宝安中医院
15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
16深圳恒生医院
17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
18深圳市龙华区中心医院
19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
20深圳市龙岗区中医院
这20家医院都是三级医疗机构
平常异地就医业务量较大
与深圳医保系统对接较顺畅的医保定点机构
至今,深圳已成功为9名符合
跨省异地就医条件的参保人完成结算
费用金额超过20万元
省外参保人在深圳20家医院直接结算三个条件:
1.首先需要自行与参保社保机构进行确认;
2.同时需申领符合跨省异地就医规范的社保卡;
3.在参保地办理了相应的跨省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深圳参保人在省外就医直接结算三个条件:
1.深圳参保人需办理符合跨省异地就医条件的社保卡,即金融社保卡。
2.需符合《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深府令256号)(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并提前做好相应的转诊或备案手续,备案医院应在跨省异地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定。
3.目前在跨省异地就医平台直接结算的费用仅为符合条件的住院费用。
深圳哪些参保人可申请跨省异地直接结算?
根据办法规定(第三十五条、三十六条、三十八条),可以申请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人员范围是: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长期跨省居住的人员。
②本市户籍参保人长期跨省居住的人员。
③本市直通车企业参保人长期派驻省外的人员。
④办理了转诊手续的人员。
温馨提醒:深圳市各社保经办窗口已设立跨省备案窗口,符合备案条件的可前往属地社保分局或管理站办理相应手续。
特别提醒
原已办理备案手续的参保人,需重新到社保窗口办理备案手续,我局将通过系统内留有的联系方式,以短信形式提醒参保人前来办理。
如参保人现阶段有跨省就医需求,为避免影响跨省异地就医参保人符合条件的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建议自行前往属地社保经办窗口,将备案医疗机构更换为已接入国家平台的定点医疗机构。
深圳参保人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报销如何?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基本医疗保险跨省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跨省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支付范围及有关规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范围),而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政策。
因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的前提是办理了转诊或者备案手续,故住院起付线为400元。未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参保人支付,超过起付线的部分,由基金按规定支付。
起付线以上,基金支付范围内的部分,按以下规定支付:
参保人已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养老待遇及按11.5%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支付比例为95%;
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按8%缴交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未在本市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比例为90%;
基本医疗保险三档参保人支付比例为70%。
特别提醒:通过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结算的住院费用,享受的待遇和自费申请报销的待遇可能存在差异,当地社保机构将不再受理此类情形的复核或报销的申请。
如何?
大深圳已经和全国对接了~
是不是炒鸡赞捏?!
(摘自深圳社保网络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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