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1、提交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格式
2、缴存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提取次数
1、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网点柜台提取的,每年申请提取不超过一次;
2、职工通过公积金中心自助服务平台提取的,自2014年11月1日起,每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
提取额度
每月可提取额不超过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40%,当年度未提取的,可以在以后年度累计提取。计算公式为月缴存额*40%*提取月份
提取材料
1、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2、身份证;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如需委托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受托人的身份证,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
2、委托配偶的,须提供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注意事项
如果选择微信在线提取的不需要提交以上材料
提取方法
提取一共有三种方式
1、电话提取
2、预约网点提取
3、微信或官网在线提取
办理提示
1、公积金账户和联名卡绑定可以在支付宝上解决,具体流程点击这里浏览,初始密码一般为身份证后6位数字
2、如果已经签订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市民,可以选择电话提取或在线提取,如果没有签订的市民,就需要提前预约,然后到网点签订协议并且办理提取业务
办理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