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据市统计局最新数据公报,深圳市上年度(2021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元。自2022年7月1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涉及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元/月的标准计算。
故深圳医疗保险基数上下限、生育保险基数上限、残保金基数将调整如下:医疗保险一档(深户一档、非深户一档)缴费基数上下限为:7778元-元。医疗保险二档、三档(非深户二档、非深户三档)缴费基数固定为:元。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同步调整为元,下限暂不变,即:2360元-元。残保金缴费基数同步调整为元。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附:
2、关于做好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工作的通知
1)公积金缴存基数自2022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1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2022年1月1日前已在单位就职的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2200元--元。2022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新调入职工的公积金缴存基数上下限:2360元-元。
2)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附:深圳自有网点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分别有:泛亚深圳股份:5%、7%、8%、10%、11%、12%。深圳泛易服联:5%、7%、8%、10%、12%。泛易服联深圳南山、泛盈网络深圳龙岗、泛盈网络深圳龙华、泛盈网络深圳宝安、泛亚深圳恒创、深圳泛员网、深圳福源利人、深圳华聚云创:均为5%。调整后的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基数及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基数及比例进行调整(注:在同一单位缴存主体下,职工公积金基数及比例在一个公积金年度内仅可调整一次,公积金年度为当年7月1至次年6月30日,可自行选择其中一个月份进行变更)。
附:
以上内容开始生效时间为20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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