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偿付基数进行调整,涉及到2020年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7647元、元/月计算。
养老保险方面,按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最高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7647元的3倍(即元),最低为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深户与非深户职工个人缴费比例都为8%,单位缴费比例分别为15%和14%。
失业保险方面,缴费基数没有变化,仍然是深圳市最低月工资标准2200元,缴费比例为1%,其中单位比例0.7%,个人比例0.3%,也就是说个人每月需要缴纳失业保险费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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