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详细说明)
深圳市2021年7月1日——2022年6月30日的公积金缴费基数、比例已经正式出台,今年的最大的变化时缴费基数上限较多
缴存基数
最低缴存基数2200元,最高缴存基数元,2020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元
自2021年7月1日起,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当调整并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为2020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总额
最高以及最低缴费基数规定
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20年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元。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
缴存比例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12%(没有变化)
自7月起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调整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目前,深圳市缴存比例为:单位为职工缴纳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均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12%。
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深圳市相关政策规定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缓缴申请,待单位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