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500<=个人工资<=4595*3(区间:1500--元,不足1500元按1500元)
非深户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500<=个人工资<=4595*3(区间:1500--元)
深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13%+1%地方补充养老,个人缴纳8%,共计:22%。
最低缴费:单位1500*14%=210元,个人1500*8%=120元
非深户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单位缴纳比例13%,个人缴纳8%,共计:21%
最低缴费:单位1500*13%=195元,个人1500*8%=120元
深圳的社会养老保险包括职工养老保险和居民养老保险其中在深圳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包括户籍人员以及异地来深的劳务工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深圳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主缴费参加职工养老保险;
凡满16周岁不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参保条件且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本市户籍非从业居民可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居民养老保险实行按缴费并设置了10个缴费档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缴费参保并享受相应的政府补贴。近日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广东省政府有关精神深圳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在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建立参保缴费激励机制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便民利民等方面都有新突破。
此次调整适当提高了缴费标准和扩大不同缴费档次之间的差距将原个人缴费标准每100元至
1000元十个档次分别提高到每120元、240元、360元、480元、600元、960元、1200元、1800元、2400元、3600元。参保人可以自主选择其中一个档次按年度方式缴费鼓励参保人多缴多得。
居民养老保险确定养老金待遇的方式不同于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全部进入个人账户养老金待遇由个人账户积累额确定。
根据广东省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居民养老金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终身支付。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
此次调整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规定从7月1日起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具有本市户籍不满8周的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200元提高到240元;自其具有本市户籍满8周的次月起基础养老金由原来的每月300元提高到360元。同时对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按调整后的标准进行待遇补发。
此外此次还建立起参保缴费激励机制鼓励长缴多得。为解决中青居民参保积极性不高的问题通知规定对连续缴费超过15的从第16起每超过1增发3元基础养老金以激励居民早参保、长缴费。
综上所述,深圳市养老保险的一些基本内容就介绍到这里了,具体以官网公告为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