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会保险的投保有一定的标准,但是很多人并不是很了解,想要了解更多关于深圳社保有何标准的知识,请看下面的介绍。
深圳市社会保障标准
一、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发布的《深圳市2018年平均工资数据说明》,2018年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元(折合每月5218元)。据此,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我市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和待遇计发中涉及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均按5218元/月的标准计算。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二、调整后,养老保险缴费的“上线”提高了,即为5218元×300%=元,相较去年的元,上涨了900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下线”是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目前没有变化,为1808元。养老保险待遇中的丧葬补助费、一次性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也相应调整。
医疗保险方面,按照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18元计算,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缴费的“上线”为元,“下线”为3131元。基本医疗保险二档、三档,分别以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7%、0.5%按月缴费,缴费基数全部调整为5218元。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缴款没有变化,在工伤赔偿方面,丧葬补助标准为6个月统筹区内职工上一年度平均月工资,调整为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