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标准7月1日执行 附公积金办理流程

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消息,下月起,深圳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调整后,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为元,下限为2200元。据了解,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元(2018年度

2019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标准7月1日执行 附公积金办理流程

  据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消息,下月起,深圳公积金缴存基数将调整后,缴存基数为2018年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缴存基数上限为元,下限为2200元。

  据了解,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超过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不超过元(2018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309元×3倍)。职工月平均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上述限额的,以实际月平均工资作为缴存基数;超过上述限额的,以该限额作为缴存基数。调整后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200元。同时,单位及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各为5%,上限各为12%。单位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规定的缴存比例下限和上限区间内自行选择合适的缴存比例。

  值得一提的是,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深圳相关政策规定提出降低缴存比例(低于5%)或缓缴申请,待单位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

  1.申请。申请人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银行网点(情形1和情形2须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给予现场办结;不予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的理由。

  4.办理结果。申请人现场领取业务回单。

  网上办事

  1.申请。申请人先登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办事大厅申报办理缴存证明与缴存明细打印业务,再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银行网点(情形1和情形2须前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办理)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给予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并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理由;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当场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给予现场办结;不予通过的,告知申请人不予通过的理由。

  4.办理结果。申请人现场领取业务回单。

  办理窗口

  深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地址:

  1、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综合管理部

  电话:

  官方网站: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侨香路2008号侨香村1栋裙楼

  公交车线路:可乘坐6路、25路、45路、48路、73路、104路、245路、323路、325路、B611路、B729、M312至“翠海花园站”

  地铁:蛇口线侨香站C1出口,需过人行横道(到侨香路的另一侧)。

  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龙岗管理部

  电话:

  官方网站: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黄阁北路龙岗天安数码新城2号楼2层A202

  公交路线:可乘M276路M230路M318路M386(原831路)至“留学生创业园站”

  可乘833路398路至“龙岗慢性病医院站”,可乘B809路M229路至“龙岗中专站”

  3、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宝安管理部

  电话:

  官方网站: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深圳宝安区西乡大道288号华丰经济大厦东侧2楼

  公交路线:可乘320、718、B805、M375、M382至“圣淘沙”站,可乘613至“西乡地铁站”

  大部分公积金业务均可在业务银行网点办理,而委托银行网点在各行政区域内分布较均衡,网点数量多(约200个),覆盖广,单位和职工办理起来非常方便,可查询预约到附近的银行网点后就近办理。

  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深圳住房公积金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取?

  根据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1、无房职工租房的;

  2、退休的;

  3、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大修或者翻新自住房;

  5、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6、户口注销,出国、出境定居的;

  7、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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