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7月1日发布的《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调整2019年度深圳市社会保险征缴及待遇计发基数的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深圳市各项社会保险征缴及待遇计发基数涉及2018年度全省全口径从业人员月平均工资、广东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深圳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分别按6338元/月、7486元/月、9309元/月的标准计算。
即各项险种基数调整如下:
按照深户一档最低基数计算,2019年深圳社保费用如下:
相比2018年的基数,除失业以外,其它险种上限有所提高,下限变化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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