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落实缴存比例“限高令”“保底”同步推进
今年4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要求从5月1日起两年内,各地区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不得超过12%。
基于此项规定,广东、吉林、安徽等地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比例上限从20%调至12%;福建、重庆、天津等地从执行最高缴存比例15%调降至12%。
此前,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2016-2018年供给侧改革的一系列方案,其中提到广东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上限从20%降低至12%。7月初,广州、东莞等城市也正式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上限为12%。
缴存比例“限高”同时,“保底”工作同步推进。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8条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
为此,青海提出,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自行确定,不得低于5%。
南京公积金管理中心执行的缴存比例下限为8%;长春则规定,除部分资金不足的企业可以申请阶段性降低缴存比例外,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不低于7%。
广州7月份起调整五险一金缴费基数到手工资有变化
随着省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指标的调整,7月份社保费、公积金的缴费(存)基数上下限都有了调整,到手的工资又有了新的变化。
昨日达内记者对此算了一笔账,通过计算发现,缴费基数的变化将对高收入人群产生较大影响。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从20%下调到12%,更是让到手工资大幅增加。
背景:
“五险”缴费基数由上下限内报税工资决定
根据现行政策,五个社会保险险种中,个人需要缴费的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在上下限范围内,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申报个税的工资薪金的月平均数,申报职工的缴费基数。
上下限范围是怎么一回事?每个险种都不一样。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的60%。医保的缴费基数上下限为广州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和60%。失业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广州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下限为广州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字,广东省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525元,广州市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6764元。
调整:
“五险一金”缴费基数上下限有较大变化
根据广州市地税局发布的《度社保费各险种缴费基数对照表》、对比上年度的相关数据可知,7月至2017年6月,广州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从元调高到元,下限保持为2408元(暂定,有待省文件确定)。职工医保缴费基数上限从元上调到元,下限为从3712元调高到4058元。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从元上调到元,下限保持为1895元(最低工资没有调整)。
而根据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公积金的缴存基数上限、缴存比例也有了变化。7月后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从元上调到元,下限保持为1895元。缴存比例上限则从20%降至12%。根据广东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规定,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从月平均工资的5倍降低到3倍,不过,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7月1日发布的通知并没有作硬性规定。只是规定,经济效益好的缴存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元的,暂可据实申报职工的缴存基数,但最高不得超过5倍,即元。
缴费基数上下限调整主要影响较高收入者
达内记者计算发现,缴费(存)基数上下限的调整对收入较高人群的税后到手工资影响较大,而公积金最高缴存比例从20%下调到12%更是让到手工资大幅增加。不过值得注意的是,社保的个人缴费大致都会进入个人账户,而公积金的个人缴存金额也是在自己的账户之下,缴费金额的改变相当于是左右口袋的腾挪。
注:下面的计算中,为简单处理,以上例子均忽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失业保险费率调整时间为今年3月,例子中“调整前后”是分别指7月和7月的情况。
高收入者调整后情况范例:
例子1:假设工资元,公积金缴存比例12%
调整前,五险一金的个人缴费=×8%+×2%+×0.5%+×12%=3820.665元,个税约为1914.83元,税后到手工资约.50元。
调整后,调整后五险一金个人缴费=×8%+×2%+×0.2%+×12%=4024元,个税为1864元,税后到手工资为元。
也就是说,调整后到手工资比调整前减少了约152.5元。
例子2:假设工资元,公积金缴存比例20%
调整前,五险一金个人缴费=×8%+×2%+×0.5%+×20%=5372.865元,由于公积金超过12%的缴存部分需要纳税,所以,上述缴费免税部分为3820.665元。个税约为1914.83元,税后到手工资约.30元。
调整后,五险一金个人缴费=×8%+×2%+×0.2%+×12%=4024元,个税为1864元,税后到手工资为元。
调整后到手工资比调整前增加了近1399.7元。
低收入者调整后情况范例:
例子3:假设工资2408元,公积金缴存比例12%
调整前,五险一金个人缴费=2408×8%+3712×2%+3712×0.5%+2408×12%=563.264元,由于低于费用扣除额3500元,应缴个税为0。税后到手工资为1844.736元。
调整后,五险一金个人缴费=2408×8%+4058×2%+4058×0.2%+2408×12%=570.876元,个税为0。税后到手工资为1837.124元。
调整后到手工资比调整前减少了7.612元。
例子4:假设工资2408元,公积金缴存比例20%
调整前,五险一金个人缴费=2408×8%+3712×2%+3712×0.5%+2408×20%=767.04元。个税为0。税后到手工资为1640.96元。
调整后,五险一金个人缴费=2408×8%+4058×2%+4058×0.2%+2408×12%=570.876元,个税为0。税后到手工资为1837.124元。
调整后,这个人的到手工资比调整前增加了196.16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