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13年6月17日公布了2012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4918元。也就是说,目前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下限”为最低工资标准1600元,“上限”则是4918×3=元,相较去年的元,上涨了969元。最新缴费情况待更新。
2013至2015年每年9月1日起逐年提高我市城镇居民参加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即2013年提高至每人每年282元、2014年提高至324元,2015年提高至360元。补贴对象、补贴方式仍按《关于调整深圳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的通知》(深人社规[2012]15号)执行。
本文适用时间范围:2013.03.01--2013.06.30
2013.07.01开始,4595的基数提升至4918,其他缴费基数与比例不变
查看最新非深户社保基数调整情况:2013年深圳社保缴费基数(非深户)
2012年7月公布了2011年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为4595元,
2012年7月1日起,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由1320元提升到1500元,2013年3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再提升到1600元。
各项险种具体缴纳情况如下:
深户2013深圳社保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缴纳基数:1600、4595。
1600≤个人工资≤4595*3
(即社保中养老金每月缴纳金额范围:1600—元)
2013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一:统一职工缴费基数下限。
综合考虑减轻企业和职工缴费负担等因素,2013年职工缴费基数下限统一规定为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2013年深户社保基数变更二:职工平均月工资增加,基数提高。
2013年3月1日起,深圳市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00元/月。深圳市社会保险费缴费涉及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将按照新的标准执行。
医疗保险缴纳基数:4595。
4595*60%≤个人工资≤4595*3(同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失业保险缴纳基数:4595。
工伤保险缴纳基数:1600。
深户2013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缴纳比例:单位缴纳14%,个人缴纳8%,共计:22%。
2013年深圳市养老保险缴费方式变更(深户)
缴费比例
缴费基数
合计
单位
个人
22%
14%
8%
以员工的每月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不得高于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最低不得低于市最低月工资标准
最低缴费:单位1600*14%=224元,个人1600*8%=128元
医疗保险缴纳比例:
单位缴纳比例7%,个人缴纳2%,共计:9%。
(其中单位有0.5%的缴费比例包含在生育保险中,缴纳医疗保险即含有生育保险)
最低缴费:单位2757*7%=192.99元,个人2757*2%=55.14元
未包含生育保险的算法:
单位缴纳比例6.5%,个人缴纳2%,共计:8.5%。
最低缴费:单位2757*6.5%=179.205元,个人2757*2%=55.14元
失业保险缴纳比例:单位2%,个人1%,共计3%。
工伤保险缴纳比例:按实行浮动费率后的实际缴费费率缴交:0.4%,0.8%,1.2%选一。
(具体缴纳比例是根据所属行业来划分,详情请看深圳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政策来源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条规定:“职工每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为其上月工资总额;新参加工作、重新就业和新成立用人单位的职工首月缴费基数为其首月工资总额。工资总额超过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三百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不得低于市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
什么是社会保险基数
社会保险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
关于“生育保险”的温馨提示:
(一)生育保险现依附在医疗保险中,不能单独缴纳。只要参加的医疗保险是综合医疗或者住院医疗,就都包含有生育保险。
(二)深圳综合医疗的缴费比例,从单位缴纳的7%中划出0.5%,作为生育保险基金;住院医疗,从单位缴纳的0.8%中划出0.2%,作为生育保险基金。
想了解更多关于“深圳生育保险”信息,可以参考:深圳生育保险政策:生育险报销标准、报销流程
注释:
(一)深圳社保目前包含4个险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二)以前社保所说的“五险一金”指的是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种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1、生育保险现依附在医疗保险中;
2、住房公积金已经独立出来一块,具体请看:《2013深圳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3、参保年度指的是:上年度7月1日—本年度6月30日。深圳社保缴费基数,和2011年度深圳在岗职工月均工资密切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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