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内容:
你好,深户患者在5月9号不幸患有脑出血,现已通过治疗康复出院。
为深圳一档医保患者,现已结账出院。每年都有购买29元重疾险,请问是否可以申请重疾险补贴?具体流程是什么。谢谢
回复内容:
您好,工作人员致电咨询人,了解到其父亲因疾病原因住院,目前并非医疗救助对象,已参加2020年度重疾险,此次住院费用已在医院直接刷卡结算(重疾险待遇已一并结算),现咨询医疗救助待遇。具体回复内容如下:一、《深圳市医疗保险与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实施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救助对象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治疗,或者在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医疗机构住院,经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和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结算后,应当由个人在政策范围内自付部分的合规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医疗救助:(一)特困人员、孤儿救助比例为100%;(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低收入家庭成员救助比例为80%。”二、《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办法》第五条第三项规定“参保人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按以下规定办理:本市户籍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特困人员、非集中供养的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低收入家庭成员由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统一办理参加参加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手续,保险费由其原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渠道支付。”关于此类人员的认定问题,建议其咨询相关部门。咨询人表示知悉。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回复单位: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2020.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