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在深圳养老
怎能不知道深圳养老金怎么算呢
来看看你能获得多少养老金吧!
深圳养老金怎样计算?
基本养老金是由统筹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注: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参保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取得深圳户籍,且在深圳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满十年的,依照规定退休的参保人会有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
统筹养老金
(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总缴费年限×1
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月平均缴费指数×上年度本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举例:假设李华退休时深圳上一年社平工资是元,他的缴费年限是35年,那么累计缴费时间一共是35×12=420个月。
每个月一直按照深圳市上年度社平工资水平缴费,那么李华的月平均缴费指数为1,月缴费指数也是1。
那么李华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统筹养老金=(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2×35×1%=3500元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个人账户累积额÷计发月数
李华60岁退休,对应的计发月数是139个,假设他的个人账户累计总金额为30万。
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额÷计发月数=÷139=2158元。
过渡性养老金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享受比例。
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未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缴费年限×1.2%
1992年7月31日前缴费年限超过二十五年的,其享受比例为:(缴费年限-25)×1%+30%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指职工参加工作至退休时,缴费年限的每月缴费指数之和,除以缴费年限的月数,乘以职工退休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每月缴费指数的计算办法由市政府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