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广东启用电子居住证!内附办理指南......

定了!广东省电子居住证将于6月1日正式启用市民可直接使用手机在“粤省事”平台领取和出示无需领取实体证件为更好地保障流动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合法权益,便利流动人员申领广东省居住证,广东省公安厅决定于2022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

6月1日起,广东启用电子居住证!内附办理指南......

  定了!

  广东省电子居住证

  将于6月1日正式启用

  市民可直接使用手机

  在“粤省事”平台领取和出示

  无需领取实体证件

  为更好地保障流动人员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合法权益,便利流动人员申领广东省居住证,广东省公安厅决定于2022年6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正式启用广东省电子居住证(深圳市除外),实现申领、签发、使用全流程数字化管理,直接使用手机在“粤省事”平台领取和出示,无需领取实体证件。

  对需要使用实体证件的老年人等,可以自愿申领实体证件。广东省电子居住证与广东省居住证实体证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具备同样服务功能。

  “粤居码”申领操作流程

  ↓↓↓

  01

  微信扫描“粤治安”葵花码,点击“个人中心”,“实名认证”并生成“粤居码”

  02

  申报居住地址,完成居住登记

  (一)公安机关已生成房屋的居住地址

  点击“扫一扫”居住地址的房屋——业主或托管人确认(如本人是业主的,在登记房屋后自动确认通过)——系统推送申报结果。经确认通过的,将视为居住人已向公安机关申报了居住登记。

  (二)居住地址设为常住地

  点击“住址管理”——选择“有效”房屋——点击“更多”——点击“设为常住地”。(该居住地址被设为常住地的,经屋主审核后,将作为办理居住证的居住地址;通过个人亮码使用记录校验属真实居住的,183天后对具备申领电子居住证条件的用户系统自动推送申领消息,本人完成领取后生成电子居住证。)

  (三)添加同住人

  点击“地址管理”——添加同住人——输入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地址名称的必填项(只能添加16岁以下和60岁以上的人员,16~60岁人员自行申报)。

  03

  居住登记注销

  本人可以在“住址管理”模块里注销自己的居住地址,屋主或托管人确认后本人在该地址申办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04

  亮码

  点击“粤居码”展示个人的粤居码,进入码上生活,享受码上服务。

  05

  亲属管理

  点击“粤居码”——“地址管理”——成员信息点击“新增成员”,(进行微警认证)可以为16岁以下或60岁以上的家人领取粤居码。家庭成员可以代家人亮码,享受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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