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其中,老人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等政策性迁户,以特区人才引进条件申办居住证等规定有所变化。
新出台的《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的若干意见》和《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将于9月1日起施行,《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将于11月1日起施行。其中,老人投靠、夫妻投靠、未成年子女随迁等政策性迁户,以特区人才引进条件申办居住证等规定有所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