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深圳市积分入户办法(试行)》已正式印发实施,持居住证即可参与深圳积分入户,不限学历,首批指标一万人!快来看看积分条件吧:
申请积分入户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男性在55周岁以下,女性在50周岁以下;
(二)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三)拥有深圳市合法产权住房(或在深圳市租赁住房)并依法按时参加深圳市社会养老保险年限均已满5年;
(四)未参加过国家禁止的组织及活动;
(五)申请积分入户人员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社会抚养费已缴纳完毕。
注意看
以上积分入户政策对居住证的要求是持有有效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除上述条件外,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已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对积分入户和办理居住证业务有疑问?您可在工作日拨打深圳户政热线随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