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请安居房或者公租房10条法宝问题赶紧学习下!
今日特别了解下深圳申请安居房或者公租房的一些问题整合。根据深圳住建局网站公布的一些选登咨询问题答复整理。特别梳理深圳安居房或者公租房申请的10条问题。
一、深圳安居房申请的条件
答:深圳申请轮候安居型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均具有本市户籍;
(二)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或者医疗保险,不含少儿医疗保险)累计缴费5年以上。申请人属《深圳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规定的人才的,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累计缴费3年以上,且不受该办法规定的年龄限制;
(三)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购买过准成本房、全成本房、社会微利房、全成本微利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未享受过购房补贴政策;
(四)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在本市未拥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含住房建设用地)且在申请受理日之前5年内未在本市转让过或者因离婚分割过自有住房。
这个是3月提问的问题,自然也是2019年深圳最新的安居房申请条件了。这里基本强调过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不同的要求,如均要深户,其二申请人要满足5年社保的要求,共同和申请人都的没有住房,而且5年内没有转让过住房等。如果是人才,则社保年限和年龄有所区别。
二、夫妻新入深户,申请安居房提示不符合申请条件,如何处理?问到,夫妻截至本月都已入深户并办理了深圳身份证,前期已申请过公共租赁住房,由于发展需求需要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申请时系统一直提示双方非深户,不符合申请条件,特咨询如何申请安居房?
答:根据您所述情况,共同申请人户籍迁入深圳,可在我局官网进行信息变更,如市民家庭轮候信息变更后通过审核且户籍、社保、住房等情况均符合《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与配售办法》第七条规定的我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条件,可登录我局官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轮候申请表》,并备齐相关纸质资料,按系统约定时间前往原受理的区住房保障部门窗口补充申请安居型商品房。
按照这里的答复提到,共同申请人户籍迁入深圳,可在我局官网进行信息变更。但轮候信息变更后要通过审核,且符合相关的户籍,社保,住房条件。
三、公租房申请,新增共同申请人?公租房申请,已出备案号已入册。现因生小孩,要新增小孩为共同申请人,请问如何办理,提供什么资料?会不会影响轮候顺序?
答:公租房轮候期间,可增加新生儿为共同申请人,需携带新生儿出生证明、户口本及申请人身份证前往我市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办理信息变更。或登录我局官网按操作流程进行信息变更。经核查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变更相关信息后继续轮候,轮候顺序不变。
这一点相信很多人遇到,在排队公租房期间,有新增的共同申请人。
四、公租房审核中,社保中断一个月有影响吗?
答:社保中断不影响您申请公租房。明确提到社保中断,不影响。但提到,安居房轮候申请过程中,补缴的社保不计入累计社保缴纳年限。如您社保符合安居房轮候申请条件,则不影响您申请购买安居房。在2011年6月1日《深圳市安居型商品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补缴社会保险的时间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五、有离婚证,没有离婚协议书,可以申请公租房吗?需要什么手续和资料?
答:您好!离异申请公租房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
六、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可否公租房?
答:投靠子女取得本市户籍的居民不能作为公租房主申请人。可作为共同申请人同子女一同申请。
七、公租房轮候申请需要带什么资料去现场?
答:公租房轮候申请提交受理应提供以下材料:一、基本材料:1.《深圳市保障性住房轮候申请表(公共租赁住房)》(须在系统中完成信息填报后从系统打印)。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身份证及户口簿(新生子女可只提交户口簿,属于集体户口的无需提供首页原件,需提供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不能反映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应出具其它可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如出生证、收养证明、公证书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证明等。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已婚的,提交结婚证;离异的,提交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交丧偶的相关证明材料。二、补充材料:1.申请人属于《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规定的人才的,提交学历、学位、职称证明或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人才认定证明文件。2.收养过子女的,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3.属残疾人联合会认定为一、二、三、四级残疾人或经民政部门认定为抚恤定补优抚对象的,须提交相应的残疾、优抚证明材料。4.配偶属现役军人的,提交军官证、士兵证、等证明材料。5.未成年子女因服兵役或就学而将户籍迁出本市的,须提交市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八、公租房,安居房申请信息变更后是否需要线下去窗口提交资料?
答:如您在我局官网上进行信息变更,可按操作流程在网上提交资料。
九、轮候中公租房,是否能随家庭成员增加,申请相应户型?目前本人正在公租房的轮候中,现因生二胎增加了家庭成员,是否能随着家庭成员的增加来申请相对应的户型,还需要再重新排号吗?还是说可以按现在的排号来,需要再增加哪些资料提交到哪里?
答:公租房轮候期间,可增加新生儿为共同申请人,需携带新生儿出生证明、户口本及申请人身份证、备案回执等前往我市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地址:福田区红荔西路莲花大厦一楼)办理信息变更。或登录我局官网按操作流程进行信息变更。经核查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变更相关信息后继续轮候,轮候顺序不变。
十、公租房添加共同申请人条件及准备文件?本人婚姻状态已变更,需要添加丈夫为共同申请人,但是其户籍非深户,居住证未满一年,是否可满足添加为共同申请人?如满足,需要递交什么文件?
答:一、轮候期间,婚姻状态发生变化,应当在发生变化之日30日内,申请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与配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以及备案回执单等相关材料及时前往我市保障房业务办理大厅办理轮候信息变更。或登录我局官网按操作流程进行信息变更。经核查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变更相关信息后继续轮候,轮候顺序不变。二、根据您所述,配偶居住证未满一年暂不符合共同申请人条件的则不列为共同申请人,待市民配偶居住证符合条件后再办理增加共同申请人。
这种情况可能比较多见。